澳门永利皇宫- 永利皇宫官网- 娱乐城 2025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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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林海,男,1978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98年8月至2001年1月就职于嘉兴发电厂运行部;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嘉兴发电公司政工部组织干事;2004年1月至2013年7月历任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政工部副主任、政工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组织宣传科副科长、党委副书记;2013年7月至2016年2月历任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16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燃料油加注公司筹建处主任;2017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2021年2月至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层正职,期间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挂职任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副区长;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任、办公室主任,期间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兼任政治工作部主任;2024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4年8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春蕾,女,1984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政工师。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任职于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2007年6月至2011年2月历任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所属北京科印近代印刷技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助理、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1年2月至2019年5月历任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2014年5月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总部综合管理部部长助理、综合管理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临时党总支书记;2019年5月至2022年6月任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事业部副总经理、产业事业部总经理、中电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5年4月任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天强,男,1972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经济师。1996年7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威海市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照明分公司;2003年7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钱江水电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至2017年4月,历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文秘、副主任、主任;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8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兼任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11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夏善辉,男,1984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2006年8月至2017年3月,历任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2017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其中2019年5月至2022年10月兼任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购销业务专班成员;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3年8月至2025年11月任浙江浙能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5年11月至今任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李伟,女,198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年8月至2006年9月任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民、刑事审判员;2009年8月至2013年1月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重组、行政、文秘工作主管;2013年2月至2015年2月任新华水利发电有限公司股权重组、行政、文秘工作主管;2015年3月至2023年5月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兼法务专员;2023年5月至今任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5年7月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珂,男,198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8月至2011年6月任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1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管理一级、财务部主管,2018年7月兼任浙能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副主任;2020年5月至2022年8月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师;2022年8月至2024年6月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兼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主任。2024年8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戴文标,男,1960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1982年7月至1994年7月任绍兴文理学院教研室主任;1994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浙江大学法学院系副主任、浙江大学两课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2005年10月至2009年6月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台湾研究所执行所长、台港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09年6月至2020年7月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台港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职于西湖大学。2023年5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26CDAA4B023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16,072,345.95元,基本每股收益0.43元。同时确认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86,351,262.1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38,157,347.32元,2025年实际分配利润140,206,224.50元,当年度提取盈余公积18,635,126.22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5,667,258.77元。

  公司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5.30亿元人民币,分别为: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5.00亿元、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8.00亿元、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5.00亿元、杭州银行保俶支行2.00亿元、兴业银行杭州分行6.00亿元、民生银行杭州城西支行2.80亿元、招商银行杭州分行8.00亿元、交通银行杭州武林支行2.00亿元、工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3.00亿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3.5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5.00亿元、汇丰银行(中国)杭州分行1.00亿元、平安银行杭州分行3.00亿元、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5.00亿元、江苏银行杭州分行3.00亿元、渤海银行杭州西湖支行3.00亿元、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2.50亿元、浙商银行杭州分行2.00亿元、邮储银行杭州分行4.00亿元、北京银行杭州分行5.00亿元、广发银行杭州湖墅支行6.50亿元。

  王勇,男,1979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8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6月至2018年9月,历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管理、副经理、经理;2018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4年10月至今任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26CDAA4B0237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16,072,345.95元,基本每股收益0.43元。同时确认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86,351,262.1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38,157,347.32元,2025年实际分配利润140,206,224.50元,当年度提取盈余公积18,635,126.22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5,667,258.7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号)同意注册,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钱江水利”)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66,630,83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1,020,898.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50,266.1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370,632.4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认购缴存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2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91号)。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同时,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司和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4年12月分别与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1月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0,938,571.3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67,924.53元,合计置换金额312,306,495.90元。2024年12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890号)。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月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次所有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在整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加强各个项目建设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有效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其中,“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5,682.01万元,“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节余募集资金5,003.59万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10,685.60万元。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685.60万元(实际金额以扣除应付未付金额后,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和“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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